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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选三篇《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》读后感
发表时间:2020-06-08 | 本文内容及图片来源于读者投稿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。 我要投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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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》是米兰·昆德拉最负盛名的作品。小说描写了托马斯与特丽莎、萨丽娜之间的感情生活。但它不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性爱故事,它是一部哲理小说,小说从“永恒轮回”的讨论开始,把读者带入了对一系列问题的思考中,比如轻与重、灵与肉。


《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》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书,其中装载了多种涵义:被政治化了的社会内涵的揭示、人性考察、个人命运在特定历史与政治语境下的呈现,以及对两性关系本质上的探索等。昆德拉将这些元素糅合在一起,写成一部非同凡响的小说——其中既有隐喻式的哲学思考,也有人的悲欢离合的生命历程的展现。



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笔记篇1
  第二次看这本小说了。第一次看得有点快,觉得小说其实不好看。第二次看得稍微慢点,还是觉得小说不好看。小说就是小说,是讲故事的,把一个故事讲得好听就是好小说。
  但是该小说目的不是讲故事,故事只是一个载体,小说好像由许多“哲思散文”组成。作者在书中,一章接着一章大发议论,发表哲学高见。就是这些高见影响了故事的流畅性,也加深了小说的思想深度和高度。不过,这些高见倒是合乎我胃口,我只是不喜欢小说写得如此艰深抽象。所以我在此好心提醒,没有一定人生阅历又不喜欢思辨的人不要看这本书,看了也白看,因为你看不懂。
  有时候,我情愿看些能消磨时间而且有趣的不大用脑子的小说,精神之欢喜,好过思辨之无聊。看类似于<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>这样的小说,人容易变得神经兮兮,自以为是深沉,看透人生,其实只不过看了本怪小说而已。
  既然这样,为什么看<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>呢?呵呵,人是虚荣的。看这本可以显示自己有品位,显示自己阅读兴趣非凡,显示自己的思想达到某种高度。许多时候,阅读有时候是种炫耀。如暴发户炫耀他的钱,读书人炫耀他所看过的书。尤其说自己看懂了<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>,多么荣耀。
  生命,我多么喜欢的词语。写文章时候,我爱使用生命这个词,来显示自己在思考。生命之轻,何其忧伤的的词语。生命轻飘飘如羽毛,被空气托起来,无法控制自己的飞翔方向,难道不让人伤感吗?这让我想起电影<阿甘正传>的开头和结尾,那飘飞的羽毛,是不是暗示生命之轻?生命之轻,竟然无法承受?!哲学意味多么浓啊。
  作者是不按传统的模式来写的,什么情节,什么对话啊,不大考虑,小说中处处可见的就是思辨的光芒,对生命的议论,对性的议论,对爱情的议论,对共产主义的议论。作者无疑在书中思考灵和肉关系,个人和社会的关系,这些关系是否就是轻和重的关系?不过看完整本书之后,我强烈感觉到,作者最后鉴定的结果就是生命很轻,性是很轻的,爱情是很轻的,共产主义是很轻的,一切都是荒诞荒谬的,于是人生显得很虚无,这是不是也轻?所以一句话,就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。
  有些地方简直写得莫名其妙的(用莫名其妙这个词,我是下了很大决心,因为一用这词,就意味我没有读书“品味”)。比如小说中,特别写到斯大林儿子之死,并由此讨论粪便和上帝关系、粪便和尊严关系等等、最后得出生命其实空虚,也因此强烈讽刺了斯大林。最后一章,就专门写一条狗的死亡,该章就叫卡列宁的微笑。卡列宁是谁?是托马斯和特雷莎的宠物狗。那么卡列宁的微笑意思就是狗的微笑。这章写得非常好,没有看过那个作者写一条临死的狗,写得如此出色,把人心写得如此脆弱。但是也没有人写狗写得如此高深。
  虽然我读两遍了小说,但是总感觉自己还没有读透。()可能作者本身就是在乱发议论,冒充深沉,自以为是哲学家,想说点人生道理却说得一滩糊涂,或者作者根本没有说透什么,所以我看不透。也可能我还没有足够的人生阅历和思辨能力去理解作者。
  我有理由怀疑作者没有说明白。因为他所写的关于生命之轻的思考,过分依赖于比喻,暗示,故事,意识流等等。这些描写是很含糊的,留下太多的空白。读者自以为是理解了,其实这些理解只是在填补作者留下的空白而已,把自己的理解当成作者的思想。也就是说,有人觉得自己理解了,可能从头到尾都是误解。说好听点,就是一千个人有一千种理解。
  另外的怀疑理由是,是否因为翻译?我们读者没有能力直接阅读原版小说,只能依靠翻译。所谓的翻译犹如别人嘴巴里咀嚼过的米饭,带着口水,喂到我们嘴里,我们吃到的东西,已经不是原来的香味和滋味。隔着这层口水,我们有什么资格评价一本难懂的小说?所以不评说,本文充其量是&—&—读译作后感。
  我不敢过分怀疑,因为这本小说实在太有名。我口口声声说不相信权威,其实还是有点相信,因为这不是权威啊,而是权威中的权威,成为经典了。所以我要谦虚地说:好好读书,天天琢磨。不过我想:“得了吧,还琢磨?就是要琢磨,也要过几年再琢磨,在那时,说不定不用琢磨就读透该书,会明白到底是作者太高深还是我太愚笨。”


  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笔记篇2
  最近,读捷克作家米兰·昆德拉的小说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》,作者对人生命运与价值的思考,使我深受启发,像解开了一个困扰在心中多年的迷团,顿开茅塞。我长嘘了一口气,不由地感叹:人生原来如此美好又是如此无奈!
  在米兰·昆德拉看来,人生是痛苦的,这种痛苦源于我们对生活目标的错误把握。世界上许多人都在按自己的方式努力追求,而生命正是因为追求而变得庸俗,人类成了被“追求”所役使的奴隶,无论是放浪形骸,还是循规蹈矩,最终都在无休止地重复着前人,因此,人类的历史只剩下两个字&—&—“媚俗”。
  书中主人公托马斯一直在固执地拒绝着“媚俗”,对爱情的追求也是如此。他不可遏制地爱上了特丽莎,但不愿做家庭责任的附庸,更不愿像别人一样甘于平淡地生活,去爱。他用很不负责任的不得已的方式向情人表明:我爱你,但我不属于你!他不断地与别的女人偷情,迫使所爱的人不固守自己,能给自己自由。可是,当他感到了自由,感到了失去责任的“轻”的时候,很快变得空虚难忍,他发现,承担一份家庭责任的“重”对生活本身何等重要!
  追求爱情如此,对物质对事业的追求也同样如此。萨宾娜是一位画师,她坚决反对“媚俗”,认为坚持人的个性是最主要的,反对用不择手段的方式去追求金钱和名誉。可是,当国家动乱,她被迫逃亡到异国他乡生活没有着落时,也只好接受他人的同情,用高价卖出她的那些画得并不出色的画,赚取较高的利润。她亲眼看到,人们聚会、游行,反对战争,声援弱者,这是极端消除了个性的行为,这是“媚俗”,但这又是爱国、正义之举,是难以调和的矛盾。
  人要是天生就具备了“轻”的一切条件,又会怎样呢?弗兰茨就是这样一位年轻人。他出身良好,才华出众,有稳定的事业与家庭,颇有名望。该有的都有,而且来得很容易。但是,他觉得生活太“轻”,他同样不能忍受,他强烈地向往反抗,向往在苦难中挣扎奋斗呐喊的那份激情。于是,他糊里胡涂地参与游行、示威、呼喊,令人难堪的是,一切努力像堂吉阿德愚蠢地与风车搏斗一样,结局徒劳无益,令人啼笑皆非。
  这几位年轻人“追求”与反“追求”的矛盾,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谬与悖论:每个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,但每个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虚,追求爱情时怨恨多于欢乐,追求名誉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遥不可及,追求钱财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。透过种种幻觉,米兰昆德拉感到,也许这种“追求”本身,就是一种错误。
  我想起了《红楼梦》中跛足道人唱的《好了歌》:
  世人都晓神仙好,惟有功名忘不了。古今将相在何方?荒冢一堆草没了。
  世人都晓神仙好,惟有金银忘不了。终身只痕聚无多,待到多时眼闭了。
  世人都晓神仙好,惟有娇妻忘不了。君生日日说恩情,君死又随人去了。
  世人都晓神仙好,惟有儿孙忘不了。痴心父母古来多,孝顺儿孙谁见了?
  这首《好了歌》,寓意是“世上万般,好便是了,了便是好。若不了,便不好,若要好,须是了”。它暗含了西方悲观哲学家们持久的坚持:存在即痛苦,若要不痛苦,须是不存在。
  而世界上有那么多“忘不了”的人们,意识不不到生活的荒谬性,“反认他乡是故乡”,
  没有悟透“好”和“了”之间的真谛,到头来,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。
  我们身边的人生,那些为着庸俗的目的而挣扎的平庸的生命,为了“功名”,为了“金钱”,为了“娇妻”,为了“儿孙”,终生忙碌,义无返顾,到头来,一切都是虚无,一切都是空幻,一切是一场“空”!
  恰如《圣经》中所描述的:“银链折断,金罐破裂,瓶子在泉中损坏,水轮在井口破烂。”
  这种被动的“了”,不是好,是叹息,也是讽刺,是对那么多“忘不了”的人们的致命讽刺。人在欲望中挣扎,永远不得解脱,差不多是“把石磨套在脖子上,丢到海里”,在欲海中持一块磨盘而活,可悲,可叹的人生啊!
  可是,我们仍然在忙碌,仍然在追求,永不停止奋斗的脚步。正如明朝诗人杨慎在《三岔驿》中写的:
  三岔驿,十字路,北去南来几朝暮。
  朝见扬扬拥盖来,暮看寂寂回车去。
  今古销沉名利中,短亭流水长亭树。
  大街小巷,长亭短亭,碌碌红尘,人来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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